(試行)
一、 指導思想
以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為指導,以“服務人民、奉獻社會”為宗旨,進一步增強窗口單位的服務意識,優(yōu)化服務環(huán)境,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,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,推動全省交通系統(tǒng)創(chuàng)建文明行業(yè)工作的深入開展,促進交通系統(tǒng)文明行業(yè)創(chuàng)建目標的順利實現(xiàn)。
二、 評比范圍
全省公路(橋梁)收費站在崗收費人員(包括收費班長、亭內收費員、發(fā)卡員和亭外疏導員、稽查員)、全省一、二級汽車客運站站務員、公車公營的乘務員和駕駛員(下同)。
三、 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基本條件
1、政治思想好:勤于學習,遵紀守法,團結友善,助人為樂。
2、工作表現(xiàn)好:業(yè)務熟練,工作勤奮,業(yè)績突出,保證安全。
3、職業(yè)道德好:愛崗敬業(yè),誠實守信,作風嚴謹,不謀私利。
4、文明服務好:儀容端莊,語言文明,熱情服務,禮貌待客。
按照以上“四好”條件要求,各單位要根據(jù)不同行業(yè)、不同崗位制訂具體考核評分標準。
四、 星級等次的分類、申報及審批命名
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分為五級:
一星級。由收費站、汽車客運站評比命名。
二星級。由收費站、汽車客運站申報,市公路局、高速公路管理處、市運管處審批命名。
三星級。由收費站、汽車客運站申報,市公路局、高速公路管理處、市運管處審核,市交通局或省公路局、省運管局、省高速公路總公司審批命名。
四星級。由收費站、汽車客運站申報,經(jīng)逐級審核,由省交通廳審批命名。
五星級。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、先進工作者、“五一”勞動獎章稱號的,由省交通廳授予稱號。
汽車客運站各星級站務員、乘務員和駕駛員的申報,需經(jīng)上級公司審核同意。
五、 評比方法
一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由基層班組對照基本條件和具體考核評分標準進行民主評議,收費站、汽車客運站組織考核,確定初步人選,在本單位進行公示,廣泛征求意見后審批、命名。一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一般不超過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總數(shù)的30%。
二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由收費站、汽車客運站從一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中擇優(yōu)推薦上報,按規(guī)定程序審批。二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一般不超過一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的40%。
三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從有突出貢獻的二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中推薦,按規(guī)定程序審核、上報審批。三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一般不超過二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的50%。
四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從特別優(yōu)秀的三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中推薦,按規(guī)定程序審核、上報審批。四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一般不超過三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的50%。
五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由省部級勞動模范、先進工作者和“五一”勞動獎章獲得者所在單位逐級上報,省交通廳審批、命名。
六、 獎懲
1、省廳統(tǒng)一制作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榮譽證章,分別由審批命名機關(單位)頒發(fā)。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上崗時應佩戴證章。
2、各單位在評先評優(yōu)時應優(yōu)先從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中推薦,并在晉級增資中優(yōu)先考慮。
3、獲得二星級以上的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,除精神鼓勵外,各單位視經(jīng)濟效益情況,可增發(fā)一定數(shù)額獎金。
獲得二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稱號的,每月可增發(fā)30—50元獎金;
獲得三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稱號的,每月可增發(fā)50—100元獎金;
獲得四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稱號的,每月可增發(fā)100—150元獎金;
獲得五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稱號的,每月可增發(fā)150—200元獎金。
4、星級收費員、站務員、乘務員、駕駛員評選工作每一年進行一次,有效期一年,并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不搞終身制。在有效期內如發(fā)現(xiàn)違法違紀、粗暴待客等不文明行為的,應立即取消其星級榮譽稱號,收回榮譽證章,并停止所有獎勵待遇。取消星級榮譽稱號,一般情況下由申報單位提出,經(jīng)逐級審核,報審批機關(單位)批準。如群眾反映強烈,經(jīng)核實問題嚴重的,審批機關(單位)也可以直接決定取消其星級榮譽稱號。
5、各單位可根據(jù)本辦法,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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